考试
优先选聘(第一类招聘对象)考试为试讲。
公开选聘和考核招聘(第二、三类招聘对象)考试为专业科目测试(面试)。
公开招聘(第四类招聘对象)考试分为公共科目笔试和专业科目测试(面试)。
(一)试讲。
招聘岗位若有符合第一类条件的人员报考,则该招聘岗位优先从该类人员中择优确定拟聘人选。该类岗位的最低开考比例为1:2。该类人员考试考核采取试讲方式,成绩量化计分、当场公布,并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选。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特别优秀的急需紧缺人才,经市人力社保局同意,可作为紧缺岗位开考。优先选聘人员确定后,如该招聘岗位还有剩余招聘名额,该招聘岗位中其他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人员则参加剩余招聘名额的竞争。优先选聘后所剩余岗位,将于专业科目测试(面试)前在两江新区网站“审批?政务”公告栏及时进行公示,用于第二类公开选聘。
(二)公共科目笔试。
公开招聘人员需参加公共科目笔试,公共科目测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教育类)》,该科目包括《综合基础知识》(分值占70%)和《教育公共基础知识》(分值占30%),分值100分。公共科目笔试时间初定于5月20日(星期六)上午,具体可登录两江新区网站“审批.政务”公告公示栏查询。
(三)专业科目测试(面试)。
专业科目测试(面试)采取教学片段展示加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专业科目测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等有关情况另行通知,可登录两江新区网站“审批.政务”公告公示栏查询。
公开选聘和考核招聘专业科目测试(面试)比例为1:5,招聘名额与报名人数比例超过1:5的,加试笔试,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5比例依次确定,若最后一名出现成绩相同时,则并列进入专业科目测试(面试);该项笔试时间、地点及测试内容等信息于5月25日前在两江新区网站“审批.政务”公告公示栏查询。笔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
公开招聘专业科目测试(面试)比例为1:4,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若最后一名出现成绩相同时,则并列进入专业科目测试(面试)。
若因考生弃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达不到专业科目测试(面试)1:5或1:4比例的,则专业科目测试(面试)比例调整为不低于1:2。未达到1:2比例参加考试的岗位,相应递减招聘岗位人数至规定比例(按照四舍五入计算),无法递减的,取消招聘。其中,经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同意的紧缺人才,可作为紧缺岗位开考。经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同意的紧缺岗位,若公开招聘和公开选聘出现未形成竞争的岗位情形,则参加专业科目测试(面试)的考生,其考试成绩不低于本组其他考生平均成绩且专业科目测试(面试)成绩不低于70分的,方可确定为体检人选。考核招聘岗位未形成竞争的,专业科目测试(面试)成绩须不低于80分方可确定为体检人员。
参加专业科目测试(面试)的考生按招聘方式和报考学科进行分组,分值为100分,专业科目测试(面试)成绩当场公布。考官对考生成绩评定在90分以上、60分以下的,须在评分表中说明理由。考生最后成绩在90分以上、60分以下的,考官小组需写出书面报告,形成书面材料报党工委管委会和市人力社保局备案。
(四)考试总成绩计算方式。
优先选聘岗位的考试总成绩=试讲成绩;
公开选聘和考核招聘岗位的考试总成绩=专业科目测试(面试)成绩;
公开招聘岗位的考试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50%+专业科目测试(面试)成绩×50%。
考试总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有关考试具体情况请登录两江新区网站“审批.政务”的公告公示栏查询,考生如未按通知要求参加则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和考察
体检人选按岗位招聘数,根据该报考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并依次选择录取学校(即同一招聘岗位不分学校拉通竞争),当考试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按学历层次高、职称高、专业科目测试(面试)成绩高、任教该学科年限长、教龄长者优先,若应试人员以上条件仍相同,则通过区领导小组票选决定体检人选。体检的项目、标准,参照原国家人事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以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并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区领导小组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并对资格进行复审。考察由组织人事部、教育局牵头,以查阅档案、个别谈话、工作单位调查等方式进行,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统一组织考察。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提出综合考察意见。http://m.sdsgwy.com/
若体检、考察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出现缺额时,按报考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一次。
报名咨询电话详见附件1,考务咨询电话:67463619、63410850、67308112、63200623
本简章由两江新区组织人事部和教育局解释。
同意报考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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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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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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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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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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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学专业(毕业证书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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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称 (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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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 案 存放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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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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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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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经历(仅需填写招聘岗位所要求的部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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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止时间 |
工作单位 |
从事的具体工作 |
单位联系人 (单位盖章)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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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年 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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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年 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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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年 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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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报考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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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 工作 |
该同志系我单位(编制内□外□)非试用期在职工作人员,现从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作,参加两江新区2017年面向全国招(选)聘教育事业单位优秀教师考试,一旦被聘用,我单位将配合做好有关手续和档案的转移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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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意见 |
上述内容属实,同意报考。
单位负责人签字: (有权管理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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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 |
本人已认真阅读并理解本次招(选)聘公告和简章,对以上填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若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承担取消报名或聘用资格等相应责任。 本人确认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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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1)社保证明、劳动合同、录(聘)用文件视为佐证材料。(2)“同意报考证明”须经工作单位负责人签字、有权管理单位盖章。(3)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17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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