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相关事项
(一)参加测试人员范围
1、在文山市属地内工作(学习)或户口在文山市范围内的社会人员。
2、非师范类专业毕业生。
3、在职教师申请高一级教师资格人员(如拥有小学教师资格,申请初中、高中或中专教师资格证)。
4、参加工作未满一年,不能提供年度考核结果的在职公办和民办学校教师。
5、在校学习期间教学计划中缺乏教育教学实践环节的师范类毕业人员(师范类毕业生不能提供申报种类所需《教育实习鉴定表》材料)的。
(二)报名时间
2017年4月24日至4月28日
(三)报名地点
文山市教育局人事科(市政务大楼六楼)
(四)测试安排
5月12日在文山市第五小学安排测试,11日下午可到市教育局人事科查看具体安排。(如时间地点有变另行通知)
办理费用
(一)体检由本人自行到文山市医院体检中心体检,费用自理。
(二)依据《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省财政厅关于我省教师资格考试费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云发改收费[2008]735号)文件规定,教育教学能力测试费180元。
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
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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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申请人姓名: |
性别: |
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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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住地址: |
邮编: |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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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
申请资格种类及学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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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政治 思想 表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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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社会公益事业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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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守社会公德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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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无行政处分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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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有无犯罪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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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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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定单位 (全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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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定单位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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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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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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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填写人(签名): 填写日期: 年 月 日 (加盖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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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表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监制
附:认定机关联系电话:
说明:1、表中第1-3栏由申请人填写;第4-11栏由申请人所在工作单位或者所在乡镇(街道)填写(其中第8栏也可以由公安派出所或警署填写)。
2、“编号”由教师资格认定机关填写。
3、填写字迹应该端正、规范
4、本表必须据实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