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资格审查:根据考生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现场报名的现场审核报名材料原件,审查通过的发放《准考证》;邮寄材料报名的,于3月9日(8:30-12:00,14:30-17:30),携带报名材料原件到珠海市香洲区人民东路182号404室进行资格审查,审查通过的发放《准考证》,联系人:岑小姐,联系电话:0756-2155628。
参加考试人员名单、《笔试通知》等事项,将于2017年3月10日20:00时前在珠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网站(http://www.zhsafety.gov.cn/)公布,请考生主动关注和查询,不再通知考生。
5.其他事项。招聘人数与符合条件报考人数的比例不足1:3时,将不予开考。
考试
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主要测试考生专业知识和综合素质,成绩计算公式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2位。
1.笔试(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采取闭卷形式,统一组织。主要测试应聘者从事行政管理、应急值班处置工作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依笔试合格考生成绩高低排序,确定前3名考生参加面试;笔试合格人数不足3名时,按实际合格人数进行面试。
考生笔试成绩、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通知》,于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珠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网站公布。
――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
2.面试(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面试采取答辩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行政管理经验、统筹协调、应急值班处置、创新应变等业务素质,评委当场评分、统分,并现场公布面试成绩。
面试结束后,计算面试合格考生考试总成绩,依其考试总成绩高低排序,确定第一名考生为体检及考察人选。
考试总成绩、体检及考察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网站上公布。
面试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
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未尽事宜(指没有提到、没有列出来的事项),由招聘工作小组负责解释。联系人:岑小姐,咨询电话(0756)2155628;监督或投诉电话:(0756)2155678。
(二)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将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递补。递补规则是:按面试合格考生考试总成绩高低排序依次递补其他考生:1.应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2.应聘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3.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4.拟聘人选放弃聘用或不服从安排的;5.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章规定不准聘用的;6.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的。
(三)请考生严格按照岗位资格条件诚信报考,资格条件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程,一旦发现考生资格条件不符随时取消报考(聘用)资格,因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自负。涉及违规违法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四)因各种原因取消拟聘资格的应聘者,已签订就业协议的,用人单位有权解除就业协议,且双方互不作任何补偿;人员聘用后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约定试用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