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面试
参加面试的人员按照职位计划数1:3的比例,依据笔试折算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若进入面试最后一名的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人员均进入面试环节)。因放弃资格,或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等取消面试资格,出现面试人员空缺的,可在同职位通过笔试最低合格分数控制线的人员中,按笔试折算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入围人员达不到规定入围比例的,执行上述笔试开考比例处理办法。
面试公告发布后,因考生弃权等因素造成入围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不再递补。所有面试岗位均设置最低合格分数控制线,考生面试分数达到75分及以上的,方可列为考察对象,对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控制线的,不得进入选调(聘)下一环节。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参加公开择优选调(聘)人员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临场应变能力和心理素质等。进入面试人员凭笔试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按指定时间及地点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计算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采用百分制折算。
综合成绩=综合知识成绩×0.4+面试成绩×0.6。
(五)组织考察
县纪委监委根据报名人员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人选(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笔试成绩高的考生排名靠前)。县纪委监委组建考察组进行考察,考察组不少于2人,到考察人选单位进行实地考察,采取民主测评和评价、个别座谈、与考察对象面谈等方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履职尽责、干事创业和德才表现情况,分析考察对象与公开择优选调(聘)职位的适配程度。考察组要按照《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要求,对考察对象的干部人事档案进行严格审核。
考生考察不合格的,可按照该岗位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考生(须参加了面试的人员)进行考察。无递补人员的,相应择优选调(聘)岗位计划取消。
(六)研究决定、公示与办理调动手续
县纪委监委对报名人员的考试综合成绩、考察情况和职位适配程度等情况进行综合分析,集体研究提出拟录(聘)用人员。拟录(聘)用人员确定后按类别分别报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
拟录(聘)用人员经审定后,在阳新县政府官网上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对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影响选调(聘)的人员,报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审批,办理转任或调动手续。
四、公开择优选调(聘)纪律
公开择优选调(聘)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确保公开择优选调(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对违反公开择优选调(聘)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有关规定进行处理。m.sdsgwy.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