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考察评价成绩×50%。
(五)确定选调人选和公示
选调单位根据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选调单位按每个选调岗位择优等额确定选调人员名单,如综合成绩一致,则以笔试成绩择优确定选调人员名单;如综合成绩、笔试成绩都一致,则以考察测评成绩择优确定选调人员名单。选调人员名单报县人社局征求县纪委监委、县委巡察办、政法委、统战、检察、审计、法院、公安、信访、环保、市场监管等部门意见后,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六)办理调动手续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报县人社局审批后办理调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选调,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选调;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选调。
重要提示:
(一)因大姚县教体系统2024年公开选调工作已提前组织,按照“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的规定,已报考县属学校岗位公开选调的考生不得再参加本次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的县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选调。
(二)县级派驻乡镇事业单位(林场)不参与选调。
(三)因工作岗位变动需变更职称系列专业的,经单位考核合格后,可申报转评为现岗位所对应系列专业的同级别职称。
(四)选调单位按照管理岗位设置的,根据选调单位管理岗位空岗情况,由选调人员本人申请,选调单位提出聘用意见办理人员聘用核准,可按事业单位管理岗位办理调动手续,后续此类人员按照事业单位管理人员晋升渠道晋升。
(五)选调单位执行经济专业技术职称系列的,经济系列初级、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通过参加全国统一的资格考试,考试合格即取得任职资格。高级经济师通过考评结合的方式取得。
(六)在办理调动手续前,具有相应专业技术职称资格和相应等级的选调人员,因选调单位无相应专业技术岗位及等级,按规定高职低聘,或根据选调单位管理岗位空岗情况及岗位职责可转聘为管理岗位,并享受相对应等级的工资待遇。
五、纪律与监督
(一)整个公开选调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全程监督。在笔试时邀请部分县人大代表、县政协委员到现场视察和监督。
(二)各乡镇、县级相关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做好宣传发动工作,使广大干部群众充分了解、积极支持,为公开选调工作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选调机关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符合条件的人员报名;报考人员所在单位不得无故阻止符合选调条件的人员参加公开选调。
(三)为维护公开选调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报考人员在报名、笔试、考察等过程中,若有弄虚作假等违纪行为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和选调资格。
(四)报考人员应保证所提供的联系电话通信畅通,若因报考人员不及时上网查阅或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在发出笔试及其他事项通知的时限内,若报考者不按时领取通知或到场的,即视为自动放弃。
(五)报名时,报考人员所需要的证件材料,由本人或所在单位提供,若个别需要查阅档案的,应持单位介绍信,并由单位2名中共党员在报名前到县人社局查阅办理。
(六)公告中未尽事宜由县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七)设置监督举报电话
县委组织部干部监督股:0878-6222790
县人社局办公室:0878—6222347
(八)公开选调咨询电话
县委组织部:0878-6200728
县人社局:0878—6211779
中共大姚县委组织部中共大姚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大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