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体检
按招考职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
(六)考察
体检结果合格的确定为考察人选。医院按照相关规定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
(七)公示和录用
考察合格的人选由招考领导小组讨论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医院将拟录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对拟录用人员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方式实名反映,匿名反映的不予受理。公示期满无异议或有异议但经查实符合录用条件的人员确定为录用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录用手续。
拟录用人员需提交相关材料以供审核。提交材料与岗位要求不符的或材料弄虚作假的,不予办理录用手续。
五、录用管理
(一)获录用人员按编外人员管理,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间享受医院有关制度规定的福利待遇。拟录用人员须承诺在所录用岗位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签订5年的劳动合同,并按医院高层次人才考核相关规定进行考核。
(二)如符合番禺区卫健系统急需专业人才招聘条件的,按相关程序开展公开招聘工作,通过考核的获得事业编制,享受事业编制相关标准待遇。
六、其他注意事项
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相关政策法规处理。本方案由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020-34858282m.sdsgwy.com
联系地址:广州市番禺区福愉东路8号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番禺中心医院8号楼4楼人力资源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