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体检、综合考察、递补及公示
(一)体检
1.体检人员的确定
根据招聘岗位及名额,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考试总成绩相同的,若已进行笔试考试的岗位,以笔试的《综合知识》成绩高低的顺序确定名次,未进行笔试考试的岗位,另行通知加试,加试科目为《申论》。),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其中:2025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应在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有效的毕业证、学位证等《岗位表》上要求提供的相关证书原件后,再安排体检。
2.体检
(1)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2)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相关规定执行。国家和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逾期不申请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应到不低于原体检医院等级的其他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4)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按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执行。
(5)未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以及未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二)综合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按照《宜宾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聘用考核暂行办法》(宜人发〔2010〕14号)和《关于宜宾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聘用考核有关问题的通知》(宜人社办发〔2021〕143号)进行综合考察,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作出考察合格与否的结论。
在体检和综合考察环节,因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招聘单位根据空缺名额,经同级人事部门同意后,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同一名额在体检和综合考察环节的递补次数累计不得超过一次。
(三)公示
1.拟聘用人员在相关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凡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2.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3.对通过综合考察的报考者在公示期或公示后自动放弃等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七、审核确认和办理聘用手续
(一)拟聘人员公示无异议者,由招聘单位对报考者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无误后,报同级人事部门审核确认。通过同级人事部门审核确认的人员,取得聘用资格。其中,此前已报考其他机关、事业单位,因未获录(聘)用通知而参加本次报考的考生,在本次聘用审批手续办理前被其他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的(以本公告发布时间为准),本人应主动终止参加本次招聘,本次报考单位不予聘用。
(二)招聘单位凭同级人社部门的确认函,通知取得聘用资格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以招聘单位通知的时间为准)到单位报到,并按照有关规定签订事业单位人事聘用合同,明确最低服务年限。被聘用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招聘单位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聘用人员在试用期间需参加岗前培训。试用期间、试用期满以及岗前培训不合格的,按程序解除聘用资格。试用期限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八、人才政策待遇
通过本公告公开考核招聘经备案确认的高层次人才需在三江新区服务不低于5年,除享受单位工资福利外,还可按照有关政策规定享受引进人才安家补助、人才公寓、人才绿卡等政策待遇。
九、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严格按照事业单位考试的有关规定执行,对违法乱纪、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监督举报电话:0831—2108053。
十、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由宜宾三江新区人才人事局负责解释(0831-2108053),人才政策待遇咨询电话(0831-2108090)。
(二)招聘信息公布网站
公招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将在宜宾人事考试网(https://www.ybrsks.com.cn/)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综合考察、递补、聘用等,责任自负。m.sdsgwy.com
附件:宜宾三江新区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考核招聘引进高层次人才岗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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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单位 |
招聘岗位 |
招聘名额 |
条件要求 |
约定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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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名称 |
岗位类别 |
学历(学位)要求 |
专业条件要求 |
年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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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三江新区政务服务中心 |
工作员(一) |
管理 |
1 |
研究生(硕士)及以上 |
一级学科:应用经济学、金融、应用统计、资产评估、统计学、数字经济 |
30周岁及以下(博士研究生可放宽至35周岁及以下) |
最低服务期限5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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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员(二) |
管理 |
1 |
研究生(硕士)及以上 |
一级学科:机械工程、仪器科学与技术、电子科学与技术、信息与通信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网络空间安全、电子信息 |
30周岁及以下(博士研究生可放宽至35周岁及以下) |
最低服务期限5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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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员(三) |
管理 |
1 |
研究生(硕士)及以上 |
一级学科:建筑(学)、土木工程、水利工程、土木水利、城乡规划(学)、风景园林 |
30周岁及以下(博士研究生可放宽至35周岁及以下) |
最低服务期限5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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