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资格审查
1.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2的比例,从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现场资格复审确定面试对象。因报考人员放弃或现场资格审查不合格,从该岗位按笔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及以上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若笔试总成绩相同,管理岗位按《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专业技术岗位按《专业知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若成绩再相同的,同时进入面试。
2.资格审查实施单位及内容。资格审查由县人社局会同招聘单位进行。资格审查时间另行公告。现场资格审查时,报考人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毕业证(学位证)、户口本、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和相关证明等。
在职在编人员报考须在现场资格审查时按照人事管理权限提交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的书面意见,中小学教师(含特岗教师)报考须提交县市及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书面意见。
未按规定要求进行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视为放弃资格审查。提交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资格审查不合格。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不实,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五)面试
面试根据招聘岗位需要,采取结构化面试等方式进行。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岗位由县人社局牵头组织实施,医卫类岗位等需采取其他方式面试的岗位由相关主管部门或用人单位组织实施,具体以发布的面试公告为准。若出现面试未形成有效竞争的,考生的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能进入下一程序。
六、成绩合成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综合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三位数字。
七、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如综合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确定体检对象;若笔试总成绩又相同,管理岗位按《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专业技术岗位按《专业知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确定体检对象;若成绩又相同的,采取复试的办法确定体检对象。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须到县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由县人社局会同相关部门组织体检。报考人员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有疑问的,在规定的时间内对可以复检的项目申请复检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八、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为考察对象。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遵纪守法、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实绩、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查阅档案,再次核实其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提供的报名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有效,如发现不合格者或弄虚作假的取消其聘用资格,考察合格人员经研究确定为拟聘用对象。
九、聘用
因体检、考察、公示等不合格或放弃等情况造成的招聘计划空缺,不进行递补。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保靖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州人社局备案,县人社局发文聘用。用人单位填写《湖南省湘西自治州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经主管部门签署意见,报县人社局办理聘用备案登记相关手续。用人单位与被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时间计入聘用期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如试用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
十、特别提示
1.报考人员请在保靖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查看公告及相关信息。因查看转载信息造成的一切报考失误,由本人自行负责。
2.报考人员应按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参加考试。
3.报考人员需按照诚信考试承诺书的要求,诚信参与考试聘用的各个环节,不弄虚作假,不违纪违规,不随意放弃。在公开招聘任何一个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自行承担。
4.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凡假借人社部门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人社部门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十一、本招聘简章由保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43-7728127(保靖县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
监督电话:0743-7712699(县纪委监委派驻县委组织部机关纪检监察组)
保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