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鄂尔多斯乌审旗文化和旅游局2024招录专业人员26人

发布时间:2024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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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资格复审

1.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实际招录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资格复审由乌审旗国创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负责,严格按照双人审查、集体研究、领导签字等程序执行。成立资格复审工作组具体实施,资格复审人员严格按照《乌审旗文化和旅游局2024年度公开招录专业人员岗位表》明确的岗位资格条件审查把关,准确把握审查标准,统一确定审查尺度,做到客观、公正、准确、及时。资格复审重点审核应聘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是否符合应聘岗位相应资格条件。凡不符合应聘条件,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情节严重的,一律取消招录资格。对应聘人员所学专业界定不清,要按照教育部门相关规定提交乌审旗文化和旅游局公开招录领导小组集体研究或专家论证后再做决定。

2.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应聘人员,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在规定时间结束前未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招录资格。

3.资格审查不符合岗位应聘条件的人员,在资格复审期间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对复审结果无异议。

4.应聘者须提供本人专科、本科、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并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下载打印,网址https://www.chsi.com.cn/。

5.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应聘人员须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本人无犯罪记录证明。

7.资格复审时,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人员属于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的,应提交已过试用期、最低服务年限的证明材料。

 8.通过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在乌审旗人民政府网站(网址:www.wsq.gov.cn)和乌审旗国创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平台进行公示及公布。

六、体检和考察

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

(一)体检

1.体检在乌审旗人民医院进行,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或鉴定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工作在专业考试成绩公布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

 2.体检时,要做到认真负责、组织严密、程序严格、公开透明。应聘者需要进行复检的,在接到通知后及时进行复检。

 3.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不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4.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构成回避关系的,体检医生应进行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5.应聘人员出现体检不合格,将取消聘用资格,空出的名额按照考试成绩排名进行依次递补,再进行体检。

(二)考察

 1.考察工作由乌审旗文化和旅游局公开招录专业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成立3人以上组成的考察组,对应聘人员进行认真全面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应聘人员是否符合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是否牢记“三个离不开”、切实增强“五个认同”等政治要求。对政治不合格的,坚决“一票否决”。

 2.具体考察时间、方式等由乌审旗文化和旅游局公开招录专业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考察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严格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被考察人员面谈等方式进行,根据需要也可以进行延伸考察等,广泛深入地了解情况,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

3.应聘人员考察不合格,经乌审旗文化和旅游局“三重一大”会议研究确定,取消聘用资格。空出的名额,按考试成绩和体检情况进行依次递补,再进行考察。

 4.考察工作须在体检工作结束后一个月内完成。

七、公示与聘用

(一)公示

 1.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成绩以及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

 2.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乌审旗人民政府网站(网址:www.wsq.gov.cn)、乌审文旅在线微信公众平台和乌审旗国创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3.公示期间,对于反映应聘者有关问题的举报信、电话以及有关部门转办的举报信,由乌审旗纪委监委派驻乌审旗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和乌审旗文化和旅游局相关工作人员认真登记,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并将最终核实结果反馈举报人和转办单位。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4.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录工作的全过程,在公开招录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的情形,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二)聘用

 1.拟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

(1)2024年应届毕业生未能在规定时间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

(2)应聘人员在本次公开招录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前被其他单位聘用且未满试用期的(列编招录,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下发备案或批准文件为准),或在公务员招考中被新录用的(以录用主管机关下发录用备案或批准文件为准),以及成为在读全日制学生的,取消其本次招录聘用资格。

(3)试用期间或期满考核不合格的。

(4)在公开招录过程中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的。

2.与应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时,初次就业的新聘人员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为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或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三)工资待遇

正式聘用人员与乌审旗文化和旅游局签订劳动合同并统一备案,由旗财政参照我旗事业单位同级同类专业技术人员标准发放工资福利、缴纳社会各项保险(五险一金)。

八、其他事项

(一)在公开招录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环节拟取消应聘人员考试、聘用资格的,要依据有关规定及时告知应聘人员被取消资格的相关事实、理由和依据,并告知应聘人员依法享有的陈述和申辩权利。

(二)本次招录各环节出现缺额的,依次进行递补,同一岗位递补1次。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后,放弃或被取消聘用导致岗位空缺的不再进行递补。

(三)本次公开招录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以乌审旗文化和旅游局公开招录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均与本次公开招录考试无关。

(四)公开招录工作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凡按照规定需要回避的人员必须主动回避。

(五)对违反公开招录纪律的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 第35号)处理,对招录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录诚信档案库;对违反公开招录纪律的工作人员,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 第35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监察部令 第18号)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九、咨询电话和监督电话

(一)监督举报电话

0477- 7583322(旗纪委监委派驻乌审旗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

0477-7216363(乌审旗文化和旅游局办公室)

(二)政策咨询电话

0477-7216822(乌审旗文化和旅游局文学艺术股)

(三)报名咨询电话

0477-7526049(乌审旗国创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

乌审旗文化和旅游局2024年度公开招录专业人员岗位表

乌审旗国创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2024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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