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聘用与待遇
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新招聘人员实行聘用制,由用人单位与被聘用对象签订聘用合同,新聘用人员在我县最低服务年限不得少于五年(含一年试用期),试用期内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后,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者由县编制部门统一办理入编手续,享受事业单位人员待遇。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九、其他事宜
1.本次招聘工作由2024年柘城县事业单位招才引智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
2.本次招聘公告及其它跟本次招聘相关事项的通知等通过柘城政府网(https://www.zhecheng.gov.cn/)、河南招才引智官网(http://www.zghnrc.gov.cn/)、商丘人事考试网(https://www.sqrsks.cn/)发布。因参加招聘人员本人不及时关注网站上发布的相关信息而导致的后果,由参加招聘人员本人负责。
3.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将取消其录取聘用资格。
4.参加招聘人员未按照相关通知要求执行的,一律按自动放弃处理;所留联系电话应保持畅通,因个人原因联系不上者,视为自动放弃。
5.被聘用人员要服从组织分配,对不服从分配者,取消聘用资格;受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限上岗或未按要求办理相关人员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6.严格公开招聘工作程序和纪律,接受社会和纪委监委全程监督。
7.此公告由2024年柘城县事业单位招才引智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报名咨询电话:0370—3158255
招聘监督电话:0370—3158159
电话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09:00-12:00;下午15:00-18:00
柘城县事业单位招才引智工作领导小组
2024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