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体检
(一)体检人选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按照实际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组织。体检由鹿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二)体检工作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执行。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自付。
(三)应聘人员对本人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鹿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复检书面申请。当日、当场复检项目,须当日或当场完成复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一次。
参加复检人员的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承担复检工作的医疗机构只对复检项目做出体检合格与否的结论;体检的最终结论由承担初次体检的医疗机构根据复检结论做出。
(四)体检中出现身体不合格者或是报考人员自愿放弃的,招聘单位可提出申请,报鹿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可以从面试合格人选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
六、人员聘用
(一)根据笔试、面试、考核、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在广西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liuzhou.gov.cn)的“事业单位招聘专题公示。公示期一般为7日。拟聘用人员公示后,报考人员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的,可以按程序递补聘用对象。
(二)经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三)报考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到单位报到上班,逾期不报到上班的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处理,不再递补聘用对象。招聘单位应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书》。事业单位与受聘人员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与事业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
七、严肃招聘纪律
严肃公开招聘纪律,对于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八、有关说明
(一)报考人员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广西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liuzhou.gov.cn)发布的最新情况,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本次公招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三)原则上本次招聘所有的程序须在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逾期未完成的单位须书面说明原因。2024年12月31日后仍有放弃或者考核、体检不合格的,不再递补。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本公告,按要求做好报名事宜,请有工作单位的报考人员妥善处理好与原单位的人事(劳动)关系,以免影响后期的聘用。拟聘用人员因怀孕原因可以申请延时体检,相关程序可以在体检后完成。
(四)凡涉及本次招聘重大事项或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鹿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解释。
(五)联系方式:
1.报考条件咨询电话:招聘单位(见岗位资格条件表附件1);
2.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772)6820319;
3.监督电话:(0772)6812463。m.sdsgwy.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