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体检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按1:1的比例择优确定体检考察人员,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重点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情况,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坚决不予录用。对考生自愿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进行递补。
(六)公示聘用
拟引进人员名单经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后,在西华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四、管理和待遇
1.引进人员纳入事业编制管理,工资待遇执行全县统一标准。
2.引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予以聘任,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3.引进人员在本县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5年内不得调出本县,否则视为单方解聘,不办理人事档案转移手续。被聘用人员到岗前就以上内容与用人单位签订《服务期承诺协议》。
4.对引进的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建立专门信息库,进行重点跟踪培养,关心关注引进人才的工作生活情况,及时帮助解决有关问题。
五、其他事项
1.严格公开引进纪律,接受社会及纪委监委全程监督。
2.本次人才引进公告由西华县招才引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3.咨询电话:(0394)2559693、(0394)2297456。
西华县招才引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