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体检、考察
1.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选。比例内末位总成绩出现并列的,依次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员:笔试成绩较高者、有类似工作经验者,学历(学位)较高者,烈士子女或配偶。
2.体检前一天确定体检医院,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现行的《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察对象。
3.体检合格的,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个人档案材料及相关证件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同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4.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人员造成的岗位空缺,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
1.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通过微信公众号“河北仁聚人力资源”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2.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用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八)聘用
1.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
2.被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一并计算在合同期限内。在试用期内接受岗前培训与试用期考核,试用期满且经考核合格,继续使用;培训或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解除合同。
(九)工资福利待遇
笔试、面试、体检合格后,上岗实操两个月,实操期间为试用期,工资按照邢台市最低工资标准发放。工作期间享受每月2100元(根据绩效浮动)的工资待遇。缴纳五险,享受国家法定福利待遇。
六、违纪处理
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七、特别提示
1.考生要24小时保持所留电话畅通,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面)试、资格复审、体检、考察和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2.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3.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官方不指定任何考试辅导用书,任何声称官方辅导书的都属非法行为。),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官方不会指定任何辅导班,也不会举办任何辅导班,如有以官方名义举办辅导班的,请考生报警。)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4.招聘有关事项均通过微信公众号“河北仁聚人力资源”公众号发布通知,请考生报名及考试期间及时关注公众号。因考生个人原因影响报名、考试等环节招聘工作的,后果考生自负。
报名咨询电话:0319-3659988(韩)0319-3032333(杨)m.sdsgwy.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