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
1、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考试时,应聘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进入考场。实际应聘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达到3:1(含3:1)方可开考,不达3:1的,按闽人发[2006]11号文件规定执行。笔试、面试、综合成绩总分均为100分。笔试内容为与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能力、素养;面试内容为专业知识、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业务能力等,形式为在规定时间内对指定科目(另行通知)进行说课。
2、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不足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合格线为70分,面试分数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3、进入面试考生的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折合计算。若综合成绩并列的,则以面试成绩分高者为拟聘人选。若面试成绩仍并列的,则加试一场面试,综合成绩排名以加试成绩为准。
4、笔试、面试具体事项和时间安排以及所有参考人员成绩、进入面试人选名单等请关注福建师范大学福清分校人事处网站(网址:[http://rsc.fjnufq.edu.cn/)]。
其他事项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任何人不得弄虚作假,不得通过任何关系干预、影响公开招聘工作,违者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已被聘用的,将予以解聘。
2、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应聘者考试和聘用资格,问题严重的将追究相关责任。
3、应聘者参加考试往返交通费及食宿等费用自理。
4、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信息将在福建师范大学福清分校人事处网站公布,请及时浏览,未尽事宜(指没有提到、没有列出来的事项)由人事处负责解释。
5、校纪委、监察审计处对公开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监督电话(考生可以拨打本电话,对考前,考中,考后等违法违纪行为进行举报,官方将依据考生提供的证据进行处理):0591-85169320。
6、联系地址:福建省福清市龙江街道校园新村1号
邮编:350300
电话:059185260262
E-mail:[fqfxrsc@126.com](mailto:fqfxrsc@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