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体检
根据招募岗位职数1:1的比例,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名单进入体检(当末位出现并列时,则进行加试,加试成绩高的进入体检)。
1.体检时间:待定。
2.体检地点:待定。
3.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四)确定拟招募对象
体检合格对象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拟招募对象,并在印江政府网进行公示。
(五)签订招募合同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招募对象,根据县教育局提供的岗位,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选择服务岗位并签订合同(如出现成绩并列以抽签确定),在签订合同后,必需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校报到并开展教学工作。对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招募资格,所缺名额从面试人员中按分数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
(六)工作职责及待遇
1.被聘用的幼教志愿者在所选择岗位(幼儿园、山村幼儿园)开展幼儿教育服务。
2.在合同期限内,对所招募的山村幼教志愿者实行一年一聘制度,合同期满自然解除。
3.服务期内,山村幼教志愿者由县教育局按月发放生活补贴和交通补贴,每年按12个月计发,并统一为签约聘用的志愿者购买人生意外伤害保险。服务期间,用人单位为山村幼教志愿者食宿提供方便,费用自理。
4.服务期满一年及以上(中途不得间断),经考核合格的山村幼教志愿者,在今后县内公办幼儿教师招聘中符合报考条件的根据当年招聘方案(细则)享受相应优惠政策。
五、其他未尽事宜另行规定。
团县委联系人: 严佳敏 6222236
教育局联系人: 田文飞 6464988m.sdsgwy.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