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考察体检
考察体检人选按所报岗位招聘数,按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最后一名专业测试成绩相同的,通过加试专业测试方式确定),并在黄山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
考察体检工作由黄山一中负责组织实施,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的通知》(教秘〔2004〕56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皖教师〔2011〕1号)规定执行。体检须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医院进行,负责纪检监察工作的人员全程参与监督。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单位体检专用公章。对考察、体检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专业测试人员中按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七、公示
对考察、体检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黄山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天。
八、聘用及相关待遇
1.公示结束后,对公示无异议的,由黄山一中与拟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2.若新聘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到岗的,取消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空额的,等额递补,递补方式参照进入考察体检环节方式进行。
3.编外聘用教师与同期入职在编在岗人员享受同等薪资待遇。
九、其他相关事宜
本《公告》黄山一中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59-8509009(黄山一中)
监督举报电话:
0559-8530361(区委教育纪工委)m.sdsgwy.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