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审查考核(4月18日至5月10日)
(一)省内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省内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资格审查和考核评分工作,委托报名毕业生所在高校按照《福建省“三支一扶”计划省内高校毕业生审核办法》开展。
(二)省外全日制普通高校福建生源毕业生。省外全日制普通高校福建生源毕业生资格审查工作,由报名岗位所在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人社部门和报名人员毕业院校共同负责。考核评分工作,由毕业生本人协助毕业学校的院(系)开展,具体详见《福建省“三支一扶”计划省外高校福建生源毕业生审核办法》。
五、确定派遣人选(5月11日至5月31日)
各有关设区市和平潭综合实验区人社部门根据资格初审、院校考核结果,按照量化评分和招募派遣人选产生办法进行复核并确定初步体检人选。体检人选的名单、时间和地点,通过三支一扶专区和各设区市人事人才网公开发布。经体检合格后确定的人选名单报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经备案无异议后,确定为拟招募人选。拟招募人选名单在三支一扶专区和各设区市人事人才网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正式招募人员。
六、岗前培训和出征派遣(6月底)
各有关设区市和平潭综合实验区人社部门组织派遣对象岗前培训,培训结束后派遣“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到服务地报到。“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到岗服务后,原则上不得调整服务单位。
七、相关要求
报名人员须认真阅读本公告和省内外高校毕业生报名审核办法,严格按照招募岗位资格条件和专业要求进行报名。报名人员对本人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所填信息与岗位要求不符或填报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将取消报名和派遣资格。报名人员应及时关注系统反馈的审查信息,在规定时间内修改完善后重新提交。
报名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未尽事宜,可向所在院校、各级人社部门咨询(详见附件5)。
技术问题咨询电话:0591-87540939
福建省大中专毕业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