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资格复审
面试前邢台市中心医院相关人员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须出具的材料是: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能够证明自己资格条件且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各层次毕业证与学位证、报到证、医师资格证、护士资格证等各类资格证件,各层次《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笔试准考证》、在报名网站下载打印的《邢台市中心医院2024年度公开招聘编外人员资格复审表》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其他年度高校毕业生须提供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原件或复印件;留学回国人员和其他海外、外国学历获得者需提供国家学历认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在网上报名时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应聘条件的考生,取消其应聘资格,对严重弄虚作假行为要追究责任。面试前,因资格复审不合格出现的比例内空缺,在报考同一岗位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含最低控制分数)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具体要求等详见报名网站。
(五)面试
1.进入面试的考生需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自行打印《面试通知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等安排及要求详见《面试通知单》。
2.面试时考生必须携带身份证和《面试通知单》等材料参加面试。
3.面试方式。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反应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和专业素质等。面试实行百分制,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者为不合格,不得进入考察、体检。
凡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到面试现场或未参加抽签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面试结束后出现空缺岗位不再从笔试成绩人员中递补。
面试考生分组。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一般分在同组面试。因招聘人数较多无法分在同组的岗位,根据笔试成绩的排名顺序进行“蛇型分组,并将招聘计划合理均分到各组,考试总成绩按“蛇型分组后的面试组排序,并分别使用“蛇型分组分配的招聘计划。
4.每组面试考官7名,其中主考官1名,考官6名,面试考官从面试专家评委库抽取。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总成绩按岗位分别排名。总成绩计算公式:考试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研究生岗位面试成绩为考试总成绩。
招聘人数末位成绩出现并列的,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高校毕业生、复退军人及就业困难人员等。如无以上情况人员或情况相同人员,则依次按笔试成绩高者,烈士子女或配偶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选。
在报名网站公布考生考试总成绩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六)体检与考察
体检工作由邢台市中心医院组织,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个人自理。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院纪委对体检过程予以监督。
体检合格的,由用人单位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综合考察。并对个人档案材料及相关证件的真实性进行审查。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参加面试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邢台市中心医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因公示结果影响聘用、公示期间放弃,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本岗位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公示期满后放弃,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不再递补。
经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邢台市中心医院签订劳动合同,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八)工资福利待遇
按照规定,医院执行事业单位的工资制度,编外工作人员工资参照正式在编人员执行,个别岗位略有差异,具体内容可咨询医院人事科。医院负责缴纳“五险“一金单位部分,个人部分从工资中扣除。
(九)其他事项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院纪委全程参与公开选聘工作,对在招聘过程中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核、笔(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选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弄虚作假不符合选聘条件的,均取消选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政策咨询电话:0319-2206182(邢台市中心医院人事科)
监督举报电话:0319-2206011(邢台市中心医院监察室)
邢台市中心医院
2024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