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档案审核和政审考察
1.新巴尔虎右旗委组织部、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干部管理权限,对拟引进人员进行干部人事档案审核。
2.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对通过档案审核人员进行政审、考察。
(七)体检和引进
1.体检工作由新巴尔虎右旗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
2.对于放弃体检、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和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报考人员,取消资格。
3.将体检合格的拟引进人员,在新巴尔虎右旗人民政府网站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
4.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引进的,由用人单位到组织、人社、财政等部门办理聘用手续。对有影响引进的问题并查实的,取消其引进资格;对有影响引进的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引进,待查实后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作出是否引进的结论,并报新巴尔虎右旗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核。
(八)递补
本次引进专业人才工作对在成绩公布、档案审核、加试环节、政审考察、体检环节以及拟引进人员公示结束前出现缺额的岗位按照本岗位人岗相适评估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进行递补。拟引进人员公示期结束后不再进行递补。
四、引进人员待遇政策
(一)试用期制度。用人单位与引进人才签订聘用合同,落实事业编制,确定人事关系。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即享受相关待遇。引进人员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引进人员,试用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试用期结束后,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对引进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办理聘用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办理解聘手续。
(二)服务期制度。引进的人才3年内一般不得调离本单位,5年内不得调离新巴尔虎右旗。对无正当理由放弃或不履行最低工作服务年限的,将记入本人干部人事档案和诚信档案。
五、回避制度
此次公开引才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工作人员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等关系的,以及其他可能影响引才公正履行职责的,应当回避。
六、纪律监督
本次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工作全程接受社会监督,一经发现违规违纪问题线索、信访举报,按有关规定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处理。
未尽事宜由新巴尔虎右旗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新巴尔虎右旗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