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其他事项
(一)资格审查贯穿引进程序全过程,凡弄虚作假或有违纪违法等行为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二)我校对聘用人员采取试用期制度(有正式工作经历人员试用期为半年,其他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试用期计入聘用服务期。
(三)公开招聘人员考核工作全程接受学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的监督。应聘者在应聘过程中对招聘工作存在异议,可向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反映。
五、联系方式
地 址:甘肃省兰州市安宁区街坊路11号
联系部门:兰州城市学院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
联 系 人:赵老师 傅老师
联系电话:0931-5108881
监督电话:0931-5108896
兰州城市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列表(第二期).pdf
兰州城市学院
2024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