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人才管理和有关待遇
(一)服务年限、考核管理。本次引进的优秀毕业生列入财政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办理聘用手续,享受我市在编在岗教师待遇。试用期1年,在浏阳市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二)薪酬待遇及引进补贴。按照《浏阳市教育人才引进培育的若干措施(试行)》执行,对于新引进的认定为教育高专人才的名优教师或全日制博士、部属师范院校全日制硕士,3年内分别按每年10万元、3万元的标准发放租房和生活补贴。对在浏阳首次购房的,按类别分别一次性给予10万元、4万元的购房补贴。未达到最低服务年限的,返还已发放的租房和生活补贴、购房补贴。
四、组织与监督
本次公开引进工作由浏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浏阳市教育局会同中共浏阳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各相关单位配合支持,市纪委监委全程监督,同时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五、其他事项
(一)资格审查贯穿引进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录取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自行承担。参加各项引进程序时,必须携带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或社保卡原件,身份证遗失的,请及时补办或办理临时身份证。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各项引才活动的,视作放弃。
(二) 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湖南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2)为准,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填写。国外留学所取得的学历学位须经教育部认证后方可报名,报考人员凭已取得的国外学历学位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颁发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参加资格审查。
(三)2024届全国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可暂凭加盖毕业院校就业部门印章的就业推荐表原件报名、参加资格审核,但应在2024年7月31日之前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否则取消聘用资格。2024届留学回国的应届毕业生应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同时于2024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
(四)公开引才各环节中有关事宜的具体通知,均以浏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liuyang.gov.cn/lysrsj/)公布为准,不再通过电话、短信等其他形式通知,因自身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引进的,责任自负。
(五)其他
报考咨询电话:0731—83682133(浏阳市教育局政工人事科)
网络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731-83649110(浏阳市人社局信息中心)
监督电话:0731-83682013(限工作日工作时间,不接受招聘咨询)
浏阳市纪委监委驻教育局纪检监察组
0731-83795062(限工作日工作时间,不接受招聘咨询)
浏阳市纪委监委驻组织部纪检监察组
浏阳市教育局
浏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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