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资格复审
按照个人量化考核积分(40%)和专业测试(60%)得分之和为总分。分报考岗位,按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资格复审人员。最后一名总分并列的,一并进入。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一般指国民教育系列毕业证书,是指通过电子注册学籍,国家承认的学历,是现有教育的主体。)、教师资格证、系统导出的报名资格审查表等相关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经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未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人员取消遴选资格,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
(六)确定拟遴选人员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分报考岗位,按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拟遴选入围人员。最后一名总分并列的,一并入围。
七、结果公示
拟遴选教师名单在利辛县人民政府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办理相关手续。拟入围人员因存在问题被取消遴选资格,造成的缺额不再递补。
八、办理岗位变动手续
1.教育、人社、县委编办、财政等部门对正式遴选对象办理岗位变动手续。已取得专业技术职称(职务)的,由调入学校根据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情况,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则予以聘用,调入学校无相应专业技术岗位的,调入人员予以高职低聘,不接受低聘的人员视为放弃遴选资格。
2.遴选人员从聘用之日起,3年内不得再次流动
九、有关事宜
本次遴选工作在利辛县城区学校面向农村学校遴选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县人社局、教育局、县委编办、财政局共同组织实施,县纪委监委全程监督。
(一)各学区中心学校要高度重视教师遴选工作,及时制定本单位量化考核方案,确保教学秩序稳定。
(二)教师遴选工作事关利辛县教育事业发展,事关广大教师的切身利益,要实事求是,公平公正,严禁徇私舞弊。
(三)申请参加城区学校遴选的教师必须实事求是的提供相应原始材料,如有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查实后,3年内不得参加同类型考试,并依规依纪追究相关责任。
考务及政策咨询电话:0558-8800222(县教育局)
0558-8812151(县人社局)
监督举报电话(考生可以拨打本电话,对考前,考中,考后等违法违纪行为进行举报,官方将依据考生提供的证据进行处理):
0558-8702666(县纪委监委派驻农业农村局纪检组)
0558-8809913(县纪委监委驻财政局纪检组)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m.sdsgwy.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