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体检和考察
1.初选人员须按要求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按《关于转发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安徽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合人社秘〔2013〕371号)规定执行。
2.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考生对非当日、当场复查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主管部门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3.对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考察造成岗位空缺的,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一次。若出现最后一名递补人员成绩并列的情况,则以面试成绩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合格人员于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提供考察材料。
(七)公示
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在合肥新站高新区管委会网站(https://hfxz.hefei.gov.cn/)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公示无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服从岗位安排的,按规定程序办理手续。
五、管理及待遇
(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与社区签订劳动合同,工作岗位在新站高新区社居委。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工资福利待遇按照新站高新区社区工作者岗位执行。
(二)本次招聘人员于2022年8月签订的社区“小管家”合同在2024年8月期满后自动解除。公示期满后离职的社区“小管家”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取消办理其聘用手续。
(三)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未按时报到且没有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上班者,视为自动放弃。
六、其它
(一)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隐瞒身份等情况,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并视情节给于相应处理。
(二)考生应按要求参加招聘,在招聘过程中所留联系电话应保持畅通,若因招聘工作需要与本人联系不上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咨询电话:
政策咨询:0551-65777309
考务咨询:0551-65770182、65777576
监督电话:0551-65777052m.sdsgwy.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