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面试程序。
1.候考。考生持面试准考证、身份证,按时到达考点,进入候考室候考。
2.抽题。按考点安排,登录面试测评软件系统,计算机从题库中随机抽取试题,(幼儿园类别考生从抽取的2道试题中任选1道,其余类别只抽取1道试题),经考生确认后,系统打印试题清单。
3.备课。考生持备课纸、试题清单进入备课室,撰写教案(或活动演示方案),备课20分钟。
4.回答规定问题。考生由工作人员引导进入指定面试室。考官从题库中随机抽取2个规定问题,考生回答,时间5分钟。
5.试讲/演示。考生按照准备的教案(或活动演示方案)进行试讲(或演示),时间10分钟。
6.答辩。考官围绕考生试讲(或演示)内容和测试项目进行提问,考生答辩,时间5分钟。
面试成绩的查询、合格证明的发放和体检及《教师资格证书》领取
(一)面试成绩查询。本次面试成绩查询时间为2017年2月21日,考生自行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本次面试成绩。如对本人的面试成绩有异议,可在面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向所在考区提出复核申请。
(二)合格证明发放。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和面试均合格的考生,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颁发《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该合格证明是申请教师资格认定时的必要条件。面试成绩公布后考试成绩合格的考生,可自行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www.ntce.cn)网站“合格证查询”栏目,查询、下载、打印PDF格式“网页版”的考试合格证明(黑白、彩打都可以),提供给认定部门使用,考试合格证有效期3年,具体有效期日期以考试合格证明上标示的日期为准。
(三)体检及教师资格证的领取。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人员,可以携带《辽宁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在现场确认阶段发放)到指定的市内三甲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在面试后的3个月内凭有效身份证件并到锦州市教师进修学院领取《教师资格证书》(具体时间及相关要求届时请见网上公告)。
工作要求
1.考生网上填报的信息一定要真实准确,如与现场确认材料不符,认定机构将不予受理。
2.同一申请人不能在一年内申请两种以上(含两种)教师资格。
3.申请人向认定机构提交的材料,统一规格为A4纸大小,《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必须为双面打印,在文本的左上角装订(提交信息后,此表自动生成,申请人自行打印)。《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中“单位意见栏”必须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印章,如属于未就业人员,“单位意见栏”加盖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派出所印章(网上提交信息后,此表自动生成,相关内容要全部填写)。
4.考生应遵守教育部《面试考生守则》,如有违纪违规行为,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进行认定和处理。
5.其他未见不明事宜,请联系市教育局人事处,电话:2602033,21253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