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体检与考察
根据报考者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确定岗位体检人选(面试成绩相同的,通过加试方式考察人才适岗性等,确定入围人选)。体检工作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和要求执行。
考察工作根据拟引进岗位的要求,全面深入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若发现报考者所提供的相关资料和信息不真实或考察不合格的,则取消其引进资格。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出现人选缺额的,在同一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
八、公示
考察结束后,将拟引进人员名单在泾县先锋网进行公示7天。公示后岗位出现空缺的,不再递补。
九、审批录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引进的,县委人才工作局会同编制管理部门办理审批录用手续。
十、引进人才享受政策
(一)引进人才纳入事业编制,工资待遇按事业单位现行政策执行。
(二)引进人才3年内享受薪酬补贴,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分别可享受每月5000元、3000元补贴。引进人才工作满3年,在泾县首次购房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分别可享受30万元、10万元安家补贴。引进人才及直系亲属在泾县无住房的,最长可免费入住人才公寓3年。因本人辞职、调动及其他原因离开引进单位的,取消当年度享受的人才政策待遇。
(三)协助解决引进人才配偶就业问题。引进人才子女义务教育阶段需在泾县就学的,按照优先照顾、就近择优的原则予以安排。
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有关信息通过泾县先锋网(http://www.xcjxxf.gov.cn/)发布。本公告由泾县县委人才工作局、泾县人社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563-5102786
监督举报电话:0563-5102535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办公时间使用。
中共泾县县委人才工作局
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