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 注意事项
1.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年龄、工作经历、专业技术任职资格以及其他有关证明等的计算统一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9日(个别职位特别说明的除外)。出生日期以公安机关发放的第二代身份证为准。在全日制普通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计算为工作经历。
2.报考人员在报名、现场资格审核、体检等环节提交的所有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获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执行。
3.报考人员同一本毕业证书载明的学历和专业符合招聘资格条件所要求的学历和专业可以报考,否则不能报考。其中有学位要求的职位,学位须与所要求的学历相对应。
4.报考人员以第二专业或加括号中的专业报名的,其第二专业或加括号中的专业须取得教育部学信网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的学历认证,未取得认证的不能作为所学专业填报。
根据有关规定,技工院校高级工班、技师学院技师班毕业生享受大专、本科学历同等待遇,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方面与同等学历人员相同对待。
5.台州第一技师学院根据职位需要提出的与学历相对应的专业名称参照人社部发布的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教育部相关专业目录和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参考目录进行设定,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部分专业涉及名称更改的,新旧专业可认定为同一专业。报考人员认为自己所学专业与招聘职位的专业要求相同或相近,应于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将书面申请送至台州第一技师学院,并提供充分证据材料,待研究后,决定是否予以增补调整,并以正式发布的补充公告为准。其中,以国(境)外院校专业报考专业要求按照门类、类进行设定的职位,以台州第一技师学院审核意见为准。
6.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下发的《关于将人事考试中违纪违规考生信息纳入人事考试信用体系的通知》(浙人社发〔2014〕140号),考试中涉及以下行为的:故意损毁试卷、答题纸、答题卡,或者将试卷、答题纸、答题卡带出考场;抄袭、协助抄袭;持假证件参加考试;使用禁止自带的通讯设备或者具有计算、存储功能电子设备;串通作弊或者有组织作弊;由他人替考或者冒名顶替他人参加考试等,将在浙江信用网上予以公布。
7.体检前,已就业者应书面报告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并取得同意报考证明,如未按要求书面报告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的,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与单位协商解除聘用(劳动合同)关系,再办理聘用手续,无法在规定的时间内与原所在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合同)关系的,不能办理聘用手续,并取消聘用资格。
8.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一律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度,新进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9.资格审查工作由台州第一技师学院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存在不得报考的情形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均可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10.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凭毕业(学位)证书办理聘用手续,不能在2024年9月30日前取得报考职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2024年毕业的留学人员不能在2024年9月30日前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上述情况,可在相应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排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新聘人员入职手续办理后2年内,须取得中职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否则解除聘用合同关系。本次聘用的人员在台州第一技师学院的服务年限不得少于5年。
11.本次考试不指定复习参考用书。我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针对本次招聘考试的辅导培训。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温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酌情研究处理。各职位招聘的有关信息、报名手续、招聘进展情况等有关具体问题,请与台州第一技师学院直接联系。
敬请广大报考人员认真阅读招聘公告。
监督电话:0576-86151699
报考政策咨询电话:0576-86010977(温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76-89968938(台州第一技师学院)
报名系统技术咨询电话:0576-86145386
温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