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薪酬待遇
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等部门批复后,与考核合格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岗位补贴按本县最低工资标准执行。
七、聘用管理
1.聘用人员应与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一年一签,聘用后岗位补贴时间最长不超3年,并签订补贴期限不超3年的承诺书,聘用期满后,聘用合同自然解除。
2.严格按聘用合同进行管理,聘用期间考核不合格的,按规定程序和批准权限解除聘用。
3.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招聘单位报到,7天内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4.本次招聘中,如遇公示、聘用审批相关环节出现不合格或放弃的,顺延递补。
5.应聘人员如因个人通信等原因未接到通知的,视为自动放弃。
6.本《实施方案》及未尽事宜由玉龙坝镇人民政府商纳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纳雍县玉龙坝镇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村级警务助理协管员岗位表
纳雍县玉龙坝镇人民政府
2024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