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体检、公示、聘用
1.体检。在面试总成绩合格的应聘者中,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名额1:1确定体检对象,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导致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聘用资格。对体检不合格的,不得聘用。空缺的名额,将在报考同一岗位的其它人员中按面试成绩的排名顺序依次递补。体检时间及地点由万秀区教育局另行通知,如果应聘者提供的联系手机号码停机或关机造成不能及时体检由应聘者负责。
通过面试进入体检程序的考生凡未按时到现场进行体检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将不得进入招聘的下一步程序,取消应聘资格。
2.公示。经面试、体检合格后,万秀区教育局将拟聘人员名单在梧州人才网(https://wz.gxrc.com)和梧州市万秀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wzwxq.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将拟聘人员名单报区相关部门审批。2024年8月31日前将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万秀区人民政府公布聘用人员名单,并报自治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3.签订聘用合同并上岗任教。区教育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公办教师的聘用办法,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受聘教师必须服从统一安排,并签订协议承诺服从万秀区教育局统一安排在我区乡村小学上岗任教满3年。受聘教师若在规定时间内不报到或不服从工作安排,取消聘用资格,空缺的名额,按规定依次递补或调剂计划。签订合同时间:2024年7月31日前,报到时间:2024年8月31日前,具体时间由万秀区教育局确定并通知。
五、其他事项
1.报考人员在整个招聘期间考试须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化,应及时联系招聘单位变更联系电话,以免错失聘用机会。
2.其他事项按《关于做好2024年特岗教师招聘工作的通知》(桂教特岗〔2024〕1号)有关规定进行。
六、招聘监督
招聘“特岗教师”工作过程中,贯彻“公开、公平、自愿、择优”原则,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接受监督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严禁在招聘工作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对违反规定的单位和个人,一经查实,将按规定严肃处理。
联系电话:0774-3953035(万秀区教育局人事办)
梧州市万秀区教育局
梧州市万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