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试用期
事业单位应当与新聘人员约定试用期,并在聘用合同中明确,试用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试用期满合格的,办理转正手续;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聘用。
九、其它事项
(一)招聘相关资格、工作经历等时间的计算,均截至2024年6月26日。岗位要求取得相关证书的,必须在2024年6月26日之前通过考试、认定或评审,且必须在资格初审时提供岗位要求的证书(只是通过考试、认定或评审但至资格初审时尚未取得证书的,视为不符合要求,岗位另有要求的从其要求),且所取得的证书类别必须与岗位要求一致(例如岗位要求取得高中教师资格证的,必须提供高中教师资格证,小学、初中等其他类别的教师资格证为不符合条件)。
(二)岗位要求的工作经历,可按自然年或学年计算。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期间的实习经历、兼(专)职工作经历和社会人员的兼职经历和非工作培训不予计算。
(三)对在招聘过程中违反招聘规定及本公告规定的单位及应聘者,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四)本公告所指日期、数字或等级均包含本数。
(五)招聘信息查询网址:
南山教育在线 http://www.szns.edu.cn
(六)咨询电话:0755-26480211
报名网站技术支持及客服电话:400-838-9296
咨询答复仅对公告内容及政策给予解释,不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岗位条件进行确认。
(七)本公告由南山区教育局负责解释。m.sdsgwy.com
深圳市南山区教育系统2024年6月面向全国选聘优秀教师岗位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