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唐山滦州市2024年选聘事业编制卫生专业技术人员3人

发布时间:2024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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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考核、公示

  1、考核:考核由人社部门结合卫健部门组织实施。按照《公告》和《岗位信息表》中年龄、学历、学位、专业及其他岗位条件的要求,对考生进行考核,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违法违纪、失信等情况,以及资格条件复审、人事档案审核,做出“合格或“不合格结论。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

  2、公示:对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滦州市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公示结果影响聘用、公示期间放弃,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本面试组本岗位内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人选,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进行聘用。由人社、编制部门办理编制人事相关手续。新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岗报到,否则取消聘用资格。公开选聘的人员最低服务期限为三年,且聘用期内不得转岗。按相关政策规定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河北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七)审批备案

  由用人单位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拟聘人员名册》经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后,报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六、相关事宜

  (一)本公告由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二)应聘人员一经正式报名后,即视为完全接受本公告的各项规定。

  (三)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四)选聘过程由滦州市监察委员会全程进行监督。监督电话:0315-7128070。

  卫健部门联系电话:0315-7186355

  人社部门联系电话:0315-8965193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6月18日

滦州市2024年面向社会选聘事业编制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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