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体检
体检对象按招聘岗位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时间定于面试结束后次日进行,以电话通知为准。
学校统一组织到指定三甲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文件执行。体检、复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时须携带个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准考证。体检不合格人员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3日内申请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应严格遵守体检规定和要求,做到真实有效,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对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如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涂改体检结果等违规行为)的,学校不予聘用。
体检地点、时间另行通知。
九、考察
体检结束后,由学校负责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贯穿招聘全过程,采取个别谈话、调阅档案等方法,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学、廉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作出考察结论。
应聘人员在考察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者有其他妨碍考察工作的行为,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作出考察结论的,学校不予聘用。
在面试、体检、考察环节因考生放弃或不合格出现的空缺岗位,由学校按该岗位总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若递补人员成绩出现并列情况,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低于最低控制线者不予递补。
十、确定拟聘人员
学校根据岗位总成绩、考察和体检结果,经学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确定拟聘人员。
十一、公示
学校将确定的拟聘人员名单在学校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及之后环节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十二、聘用
公示后无异议的拟聘人员,报省教育厅、省人社厅备案后,办理审批聘用手续,按照岗位设置管理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兑现相应待遇,并按规定办理档案手续。
十三、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通过人员须担任满一届班主任。
(二)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对报考资格的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或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资格;情节严重的,追究相关责任。
(四)应聘人员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因本人填报的手机号码有误,或因电话无法接通者,造成信息不能及时准确送达,产生的后果责任自负。
(五)公开招聘人员考核工作全程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监督,应聘者在应聘过程中对招聘工作存在异议,可向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反映。
(六)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即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岗位。具体回避情形请查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十四、联系方式
甘肃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韩老师 李老师
联系电话:
0938—2518028(韩老师)
0938—2518025(李老师)
监督电话:
0938—2518022(赵书记)
学校网址:https://www.gipc.edu.cn/
学校地址:甘肃省天水市麦积区廿里铺18号
甘肃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岗位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