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薪酬待遇
(一)经县人社局、财政局等部门批复后,与考核合格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岗位补贴按本县最低工资标准执行;
五、聘用管理
聘用人员应与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一年一签,聘用后岗位补贴时间最长不超3年,并签订补贴期限不超3年的承诺书,聘用期满后,聘用合同自然解除。
严格按聘用合同进行管理,聘用期间考核不合格的,按规定程序和批准权限解除聘用。
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招聘单位报到,7天内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本次招聘中,如遇公示、聘用审批相关环节出现不合格或放弃的,顺延递补。
应聘人员如因个人通信等原因未接到通知的,视为自动放弃。
本《实施方案》及未尽事宜由维新镇人民政府商纳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解释。
纳雍县维新镇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村级警务助理协管员岗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