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在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以上(含60分)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按各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由海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统一组织(体检费用由海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支付,复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时间提前2天告知应聘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本人可在体检结果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检,逾期不申请者,视为自动放弃,复检应另外选择同级别或以上级别医疗机构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时应当有纪检人员陪同。
(十)考察
根据考试、体检情况,从体检合格人选中按各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海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抽调有相关经验的人员组成考察小组(每组由2名以上人员组成)到应聘人员原工作或学习单位,对考察人选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调查了解,查阅个人档案,并形成考察报告。
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不予聘用。自愿放弃的,须提交自愿放弃书面说明,明确应聘岗位、放弃原因等,本人签名。空缺的岗位名额,可在应聘相同岗位且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
(十一)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及公示
根据考试、考察和体检结果,海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在海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门户网站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公示期间存在争议的,海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进行调查处理,调查处理结果报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可从应聘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但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1. 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 拟聘人选在公示期间放弃聘用的;
3.未能按期提供相关证件材料的;
4. 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十二)核准
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经调查不存在问题的,在10个工作日内将《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花名册》、拟聘用人选的考试成绩、集体研究拟聘用人员的会议纪要等材料经海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核后报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经核准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由海南省药品查验中心、海南省药品和医疗器械审评服务中心发出《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聘用通知书》,并将《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存入本人档案。
(十三)办理聘用及相关待遇
海南省药品查验中心、海南省药品和医疗器械审评服务中心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应聘人员一经聘用,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初次就业的招聘人员试用期一年,工作时间半年及以上的招聘人员试用期六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招聘人员享受的待遇按我省事业单位相关规定执行。
受聘人员可凭《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办理党(团)关系、档案、户口迁移等相关手续。
四、纪律要求
(一)公开招聘实行回避制度。招聘工作人员如存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的情形的,应当实行回避。
(二)严格执行招聘纪律。如有违反《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三)公开招聘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监督。招聘工作全部实行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监督。
1.海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机关纪委:0898-66832630;
2.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0898-65336895。
电话接听时段: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五、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898-66832564、66820713(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898-66502026、66755313(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本公告由海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m.sdsgwy.com
海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直属单位2024年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岗位表(第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