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考察。
拟于7月上旬进行。根据报考人员所报岗位,按该岗位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以1:1的比例从高到低确定考察人选,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考察。考察工作由江州区人社、教育、编办、财政等部门共同组织实施。着重考察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遵纪守法情况、业务能力、岗位匹配度等。主要通过查阅人事档案、报名资格复审、测评、谈话等方式进行,符合招聘条件的方可聘用。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或是自愿放弃的,从同一岗位面试合格人选中按面试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进行考察,跨年度的,不再递补。
(五)体检。
拟于7月中旬进行。由江州区人社、教育、编办、财政等部门共同对入围体检人员进行体检工作。体检标准按照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的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对体检不合格的,不得聘用。体检中出现不合格者或是自愿放弃的,从同一岗位面试合格人选中按面试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跨年度的,不再递补。
(1)体检时间:(待定)。
(2)体检地点:(待定)。
(六)公示。
拟于7月下旬进行。对考察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崇左人才网(https://cz.gxrc.com)、江州区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czsjzq.gov.cn)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七)签订聘用合同。
拟于8月中旬进行。对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经江州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同意聘用后,由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依法签订聘用合同,按相关规定程序办理入职手续。
五、注意事项
(一)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报名信息资料必须真实可靠,提交的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责任。
(二)报考人员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从崇左市江州区人民政府门户网、报名系统首页了解最新情况,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三)崇左市江州区中小学幼儿园公开招聘教师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任何假借名义举办或授权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辅导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六、组织纪律
教师招聘工作在江州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在纪检监察部门的全程监督下实施。对违反相关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分别给予取消面试资格、宣布面试成绩无效、取消招聘资格等处理;对违反相关纪律的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江州区教育局咨询电话:0771-7829307;
江州区教育局监督电话:0771-7823696;
江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电话:0771-78210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