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先后(综合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综合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排名为准),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主要考察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核工业卫生学校官网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录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不予聘用。被聘用人员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相应待遇。
咨询电话∶0734-8358314,166********(学校人事科)
监督电话∶0734-8358140,134********(学校纪检监察室)m.sdsgwy.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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