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相关要求
(一)考生对本人是否符合招聘对象、条件和所提供的有关证件材料真实性负责。如发现不符合招聘对象、条件或证件材料有虚假、不实的,将取消其报考聘用资格,两年内不得报考特岗教师,个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二)凡公告规定时间不到场办理相关手续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招考工作在云南省教育厅指导下开展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
七、其它注意事项
(一)考试违规者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有关程序和规定严肃处理。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相关条款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考试辅导培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特岗教师考试命题组、考试教材编委会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的主管部门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三)红河州特岗教师招聘官方网站以红河人才网(http://www. hhzrc.cn)、红河教体(微信公众号)公布为准,考生要密切关注以上网站和微信公众号,按要求参加考试。因查看其他渠道的错误信息造成的报考失误,由考生自行负责。
(四)考生报考咨询时,属资格审查及具体岗位条件问题,可在工作时间拨打县(市)联系电话咨询,岗位资格条件由县(市)负责解释。
未尽事宜另行通知。本简章由红河州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
红河州教育体育局人事科
联系电话:0873—3732149
县市联系人及电话:

2024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