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确定拟考察人选
结合面试(面谈)和学术成果情况,由我院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拟考察人选。
(五)考察
由我院考察组对拟考察人选进行考察。考察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人选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遵纪守法、诚信记录、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
拟考察人选经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凡是因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等无法进行有效考察的,达不到应聘岗位应当具备的条件要求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六)体检
体检由我院按相关规定统一安排,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确定拟聘人员
根据面试(面谈)、考察、体检情况,由我院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如考察人选不适合所聘岗位工作需要的,招聘岗位空缺。
(八)公示
拟聘人员在广西人事考试网(www.gxpta.com.cn)、广西人才网(www.gxrc.com)、八桂英才网(http://www.gxrc.org/)、广西社会主义学院网站(www.gxsy.org)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专业、学历学位(或职称)、拟聘岗位等。
(九)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未达到工作要求的,不再聘用。
三、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中,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监督电话:0771—2381736(学院机关纪委)
四、联系方式
学院主页:http://www.gxsy.org/
联系邮箱:gxsy3891522@163.com。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陈老师,0771—3891522m.sdsgwy.com
联系地址:广西南宁市新村大道6号广西社会主义学院人事部,邮编:53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