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
按照引进岗位计划1:1的比例,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和相关规定实施。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复检时间不超过当天17:30。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当日复检、当场复检及非当日、非当场复检都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二)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
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组织具体实施。考察的重点是报考人员的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行、业务能力等情况,并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当岗位计划出现空缺时,可根据实际情况按报考同一岗位面试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递补最多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公示发布之后不再进行递补。
八、公示与聘用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一)公示
对拟聘用人选在湘潭市岳塘区政府官网(http://www.hnxtyt.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二)办理人事聘用手续
1.公示期满,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选,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用人单位按程序办理人事聘用手续,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约定试用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2.在签订聘用合同前,任何一环节发现报考人员有不符合引进条件的或其他不适合聘用的情形的,均可取消聘用资格。
3.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作出结论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自暂缓做出聘用结论之日起60日内,反映的问题仍未查实或做出结论的,终止聘用程序。
4.拟聘用人选自拟聘用人选公告发布后,45天未到岗,视为自动放弃聘用,终止聘用程序。
九、纪律要求
1.实行回避制度。引进单位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在组织引进或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属于《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情形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公平、公正的情形,应当主动申请回避。
2.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3.对引进人员、用人单位及相关工作人员在引进工作中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业务咨询及监督电话(工作日上班时间):
业务咨询电话:
岳塘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0731-55573119
岳塘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31-55568145
岳塘区教育局0731-55568379
岳塘区卫生健康局0731-55568283
监督电话:岳塘区纪委监委驻区人社局纪检监察组0731-55579610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岳塘区引进高层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m.sdsgwy.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