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抚顺市新抚区教育局部分事业单位2024年赴高校第二批招聘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11人

发布时间:2024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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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报考者有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均取消其考试或应聘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具体事宜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六、其他事项

1.在招聘过程中,考生如不按规定参加报名、面试、考核、体检、办理相关手续的,视为自动弃权。

2.严格执行回避规定。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位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3.本次招聘考试从未指定任何单位和个人编写有关考试教材,也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举办有关考试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教材、培训班、网站、上网卡等,误导报考者的,均与本次招聘组织单位无关。

4.本次公开招聘人员计划信息表中所列专业名称参照《2016年辽宁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业(学科)指导目录》(附件4)。

5.招聘工作时间及面试地点如有更改,区教育局通过考生报名时留下的通讯方式通知考生本人,请考生确保通讯工具畅通。

6.在体检和考察环节,因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自愿弃权、弄虚作假被取消应聘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七、未尽事宜按相关文件执行

本公告由新抚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为方便应聘者报考,加强对此次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设立咨询、监督举报电话。

咨 询 电 话:024-52366710 (区教育局人事部门)

具体岗位咨询:各招聘单位(附件1)

监督举报电话:024-52366730 (区教育局纪检部门)

024-52313907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抚顺市新抚区教育局部分事业单位赴高校公开招聘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计划信息表

抚顺市新抚区教育局

抚顺市新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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