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公示和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广宁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的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体检或考察不合格以及放弃体检、考察、聘用资格和公示中发现问题不可聘用的,可依次递补。是否递补体检、考察和聘用人选,经广宁县教育局研究同意后,报广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
本次招聘所有岗位均设5年服务年限,聘用后需在我县教育系统服务满5年(含试用期),期间可报考公务员,可在本县教育系统内调动,服务期未满5年申请辞职者,须承担违约责任(具体违约责任见各方签订的聘用合同)。
八、相关待遇
被聘用人员身份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执行国家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九、注意事项
1.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考。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和岗位要求,并对所提供的各项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凡填写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恶意干扰报名的人员,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参考资料。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3.本次招聘中如有涉嫌违纪违规行为的,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4.本次公开招聘由广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指导监督,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本公告由广宁县教育局负责解释。详细情况及考试成绩可查阅广宁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gdgn.gov.cn)或事业单位招录网(https://www.sydwzk.cn/gdgnjszp2024)查询。
招考政策咨询:0758-8632084(广宁县教育局人事股)
监督电话:0758-8618002(广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
广宁县教育局
2024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