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考察、体检
拟选调职位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并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表现情况进行全面考察。考察结束后按选调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入围体检人员。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出现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出现不合格人员时,由临海市委政法委决定是否递补。如果递补,必须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公示、调动
根据考试和考察情况研究确定拟选调职位人选,在临海门户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转任手续。
三、其他事项
未尽事宜,以临海市委政法委解释为准。
2024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