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体检与考察
签约人员需参加后续的体检和考察工作。
1.体检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组织实施,体检标准按《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具体时间及地点待定。
2.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察对象,怀集县教育局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组织考察。
3.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用资格。因出现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而被取消聘用资格,或出现考生自动放弃聘用的,可在考试总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4.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怀集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huaiji.gov.cn/)公示,同时在“怀集教育号”微信公众号发布,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或反映问题经查不属实的,按规定程序办理入编聘用手续。
五、聘用待遇
被聘用者,列为公办学校教师事业编制,县财政核拨经费,执行国家规定工资福利待遇,试用期为一年,聘用后可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学校可为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教师提供工作用房。被聘用人员必须服从工作安排,并在招聘单位服务满5年后方可申请调动。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不收取报考人员费用,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二)招聘各环节时间视现场情况有可能作调整,具体以现场安排为准。
(三)本招聘方案未尽事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笔试面试工作规范(试行)》(粤人社发〔2013〕21号)、《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以及《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等文件精神执行。在招聘过程中,如上级有关文件规定或政策变更,按照新规定执行。
(四)因考察、体检、公示结果等影响聘用的,县教育局有权立即解除就业协议且不作任何补偿。
(五)本次公开招聘由怀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指导监督,怀集县纪委驻县教育局纪委进行直接监督检查,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本公告由怀集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758-5525906 祝老师、张老师
欢迎考生在工作日上班时间来电咨询。m.sdsgwy.com
监督电话:0758-5593007(怀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0758-5521936(怀集县教育局纪检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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