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宿迁宿豫区卫生健康局2024年招聘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5人

发布时间:2024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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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公示和聘用

  考察结束后,根据笔试、面试(专业技能测试)、体检及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宿豫区政府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对公示合格人员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最低服务期需满5年(含试用期),初次就业的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服务期内,聘用人员不得办理人事档案转(借)等,未满服务期的离职人员须承担违约责任,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被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聘用)合同或各种协议的,由本人自行负责处理;

  在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审批阶段,因各种原因(如体检、考察结果不合格,考生不符合政策规定被取消体检、考察、聘用资格,或考生主动放弃体检、考察、聘用资格等)出现缺额的,在本岗位面试(专业技能测试)考生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性递补)。聘用审批后,因各种原因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

  五、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坚持规定的程序、条件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招聘工作接受纪检机关和社会监督,对违反考试、聘用纪律或工作失职失误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六、责任分工

  宿豫区卫生健康局负责对报考条件、考试内容、证明材料等各类政策的解释,按照本简章的规定组织实施公开招聘各个相关环节的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宿豫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是公开招聘工作的综合管理部门,按规定搭建统一的集中公开招聘平台,依法依规履行指导、监督、查纠职能,建立公开招聘工作事前、事中、事后监督纠偏机制,受理举报投诉,按规定程序组织查处违法违纪违规行为。

  七、本简章由宿豫区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

  宿迁高新区人民医院:0527-88185026;

  宿豫区妇幼保健院:0527-84460089;

  宿豫区来中心医院:0527-81228316;

  宿豫区大兴中心医院:0527-84709209。

  监督举报电话:宿豫区纪委监委派驻第三纪检监察组:0527—84465599;宿豫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27—84465736。

  宿豫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宿豫区卫生健康局

  2024年3月19日

宿豫区卫生健康局下属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合同制人员岗位简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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