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面试
1.面试的对象确定。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即为面试对象。资格复审人员达不到招考计划1:2比例,先核减计划,再按1:2确定面试对象,核减后仍达不到1:2比例的按等额确定面试对象。
2.面试形式根据招聘岗位分为结构化面试和试教,详情见附件1《永州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3.经批准降低开考比例开考或实际参加面试的对象未达到1∶2的比例,没有形成有效竞争的,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必须不低于及格分(70分)方可作为体检对象。
4.面试成绩按照去掉一个最高分和去掉一个最低分,取有效分的平均分计算。成绩为百分制,当场公布。
5.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九、综合成绩和排名
1.综合成绩
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的岗位,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结构化面试成绩×40%;面试为试教的岗位,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试教成绩×5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2.成绩排名
岗位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进行排名;综合成绩和笔试成绩都相同的,按面试所有考官评分总分进行排名。
十、体检
根据招聘方案确定的拟聘人数,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工作由学院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体检应在县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原则上参照现行的《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等有关规定执行。外科、内科、胸透X线片等基本健康体检项目,高校毕业生近6个月内已在合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的,原则上不要求重复体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时,可以在体检结论公布之日起七日内向学校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十一、考察
根据体检结果等额确定考察人选。考察的重点是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情况,并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十二、公示
学院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结果,集体研究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并将拟聘人员名单及相关学历证书、资格证书、身份证及其他有关资格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报市人社局进行审查,审查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在适当范围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反映的,由学院调查核实,并依规进行处理。体检、考察或公示不符合要求的应聘人员,不予聘用。因体检、考察、公示等不合格或放弃而出现的岗位空缺,名额不递补。
十三、审批及鉴证
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人员,由学院按程序办理进人手续。学院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并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合同鉴证。
十四、工作纪律与要求
1.学院负责人和招聘工作人员在组织公开招聘或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严格执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2.招聘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相关工作纪律,报考人员不得弄虚作假,不得违反考试纪律。对于招聘工作过程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相关刑事责任。
3.报考人员应当诚信应聘,珍惜公共资源,面试结束后,入围人员放弃体检、考察等后续招聘程序资格的,3年内不得参加学院组织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报考人员违反笔试、面试纪律的,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规定处理。
本次招聘由永州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46-6663022 永州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人事处
监督电话:0746-8211022 永州市纪委监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
永州职业技术学院
2024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