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政策待遇
招聘教师实行试用期管理,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办理转正手续,招聘教师录用后在荆州区中小学、幼儿园最低服务期为3年。政策待遇为:(1)编制: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2)工资:工资按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五、其它事项
(一)联系咨询。涉及学历、专业和其它招聘资格条件以及是否具有回避情形等相关信息的咨询,考生可于工作时间内与荆州区教育局政工人事股联系。政策咨询电话:0716-8497050(荆州区教育局)。
(二)信息发布。面试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聘用等各个环节的具体事项,均通过荆州区政府门户网及时向社会公告。
(三)注意事项。
1.考生在报名后应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聘机关,避免错失招考机会。
2.聘用名单在网上公布后,本人应及时按规定报到。对无故放弃的拟聘用人选,将建立个人诚信档案,以后不得报名参加荆州区机关事业单位各类公开招考。
未尽事宜由荆州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荆州区2024年教师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