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资格复审
面试之前对拟面试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及相关注意事项另行公告。各类岗位考生须提供材料要求见附件3。
六、体检及考察
根据总成绩,对笔试、面试均合格的考生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若总成绩相同,则取面试成绩高者;若面试成绩仍相同,则进行加试,加试成绩高的为先。音乐、体育、美术学科,根据总成绩,对笔试、面试、专业加试均合格的考生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若总成绩相同,则取面试和专业加试成绩之和高者;若面试和专业加试成绩之和仍相同,则再进行加试,加试成绩高的为先。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费用自理。
对体检合格者统一组织考察,参照《无锡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等文件规定和拟聘用职位的资格条件开展考察工作。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七、公示及聘用
1.中小学岗位拟聘用人员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考生单向选择并确定拟聘用单位。考生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选择拟聘用单位,总成绩相同时面试成绩高者优先选择;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时,抽签决定选择顺序。音乐、体育、美术学科,考生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选择拟聘用单位,总成绩相同时面试和专业加试成绩之和高者优先选择;笔试、面试和专业加试成绩之和均相同时,抽签决定选择顺序(同一学科分组面试的考生,由各组总成绩第一名抽签决定选择顺序,以此类推)。招聘岗位对应学校详见附件5。
幼儿园岗位统一由江阴市教育局负责安排聘用单位。
参加单选并签订单向选择确认书的考生视作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如果放弃岗位,将被记为非诚实守信行为。
2.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江阴教育网和江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3. 因资格复审、体检、考察、公示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因个人原因联系不到或逾期未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未能在规定时间办理聘用手续的视同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已公示拟聘用或聘用后放弃的(含超过规定期限未报到而视同放弃的),将被记为非诚实守信行为。
4. 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考核按照《无锡市事业单位新聘用人员试用期考核暂行办法》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转正定岗;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在公告规定时间内未取得与报考岗位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者,由聘用单位解除聘用合同。
八、政策咨询及信息发布
本公告由江阴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江阴市教育局组织人事科,0510-86862417(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2:00-4:00)。
本次招聘的相关信息、成绩公布、相关通知,请考生及时登录江阴教育网(http://www.jsjyjy.net)、江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jiangyin.gov.cn/rsj/)查询,不再另行通知。
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设立监督举报电话:0510-86862413(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2:00-4:00)。
江阴市教育局
2024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