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考察
(一)考察对象的确定
面试后,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考核人员名单。如等额确定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的,学历高者优先;学历相同时,近五年年度考核优秀次数多者优先(2019-2023年度);年度考核优秀次数相同时,年龄长者优先(以身份证为准)。以上条件都相同者,则加试面试,以加试面试高者优先。
(二)考察方式及内容
考察工作在用人单位的协助下,由县教育体育局具体负责组织实施,主要对进入考察人员的政治素质、师德水平、业务能力、遵纪守法、道德品质等进行考察,由原所在单位根据拟调人员的实际表现情况出具相应的证明材料。
(三)考察递补
考察结束后认为不符合聘用条件不予聘用或因考生自愿放弃的,依次等额确定一次递补。因递补人员自愿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以及考察合格后又自愿放弃的,不再递补。
七、公示
对考察合格人员按不少于7个工作日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因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且不符合聘用条件或中途因考生自愿放弃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八、选岗和调动
(一)选岗按照公告的岗位,拟调人员依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自主选定学校(总成绩相同时,抽签确定选岗顺序)。本人逾期未参加选岗的视为自动放弃。拟调人员自动放弃选岗或选择考调岗位后放弃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二)办理调动手续:通过考试、考察、公示合格的拟调人员,经县人事调配领导小组审定后,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和聘任手续。
(三)考调人员专业技术职称、职级、工资等问题按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四)凡考调到城区学校的教师须与聘用单位签订3年及以上聘用合同,服务期未满的,一律不得调动。如违约,要承担违约责任。
九、纪律和监督
为保证本次考调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考调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权威性,对考调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考调工作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在考调的任何环节,若有违规违纪行为的,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等有关规定处理,欢迎社会各界予以咨询、监督,联系电话:
威远县教育和体育局:0832-8222295(咨询)、0832-8222067(监督)。m.sdsgwy.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