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政治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政治考察环节,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由兰州市公安局安宁分局对报考人员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等情况进行考察。政审不合格产生的空缺,按照岗位综合成绩排名及体能测评结果依次进行递补。
(九)公示
政治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兰州市安宁区人民政府网”及“兰州公安安宁分局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如无影响聘用的相关情况,进入聘用环节。
(十)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聘用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培训合格后,安排到兰州市公安局安宁分局警务辅助人员岗位工作。因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其录用资格。
聘用人员实行2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内能胜任工作的,正式签订《劳动合同》。
四、薪酬待遇
新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工资为2800元/月。试用期满正式聘用后,大专学历工资为3500元/月、本科学历工资为3521元/月,含个人应缴纳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五险一金)。聘用人员工资水平依据相关政策规定,按照工作年限逐年递增,不享受安宁区各类奖励性补贴。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请广大考生保持警惕,避免上当受骗。因考生自行参加培训等造成的有关问题和损失自行承担。
(二)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考生报考时提供虚假材料或故意隐瞒事实的,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以及在考试、面试、体检、政审中作弊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三)报考人员请在指定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及时关注公告、通知、公示等相关信息。报考人员应根据招聘工作安排,及时查阅有关信息。因考生自身原因未能参加下一步招聘工作的,视为自动放弃,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四)报考人员上交材料不予退还。
咨询电话:0931-5163749
咨询时间:9:00—12:00, 14:00—17:00
兰州市公安局安宁分局
2024年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