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公示
考核、体检合格,且符合岗位各项条件要求的拟聘人选在福建江夏学院人事处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九、聘用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按照事业单位总量控制人员管理。按照事业单位总量控制人员管理,服从学校调配。
十、联系方式
地址:福建省福州地区大学新校区溪源宫路2号福建江夏学院人事处
联 系 人:曾老师,联系电话:0591-23535303。
十一、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福建江夏学院组织实施,学校纪检部门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91-23535016。
福建江夏学院人事处
2024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