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其它事项
(一)资格复审、体能测试、体检、考察环节,可根据职位名额空缺情况进行递补,电话通知递补考生。应聘人员应保持报名时填报的手机畅通,招聘过程中和成绩有效期内,如因无法联系被取消资格,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二)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全过程,在招聘任何阶段及应聘后发现应聘人员与应聘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三)本次招聘不指定复习范围和考试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四)招聘期间严格辅警招聘工作纪律和廉洁从政规定,对在公开招聘工作中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查实,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采取纠正批评教育、考试成绩无效、取消考试资格、不予聘用、解除劳动合同等处理方式进行现场处置,或者事后处置。其中,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五年内不得参加内蒙古自治区公安机关辅警招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本次公开招聘公告中未尽事宜及有关信息,将在乌海市公安局官网、“平安乌海”微信公众号、乌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乌海市人事考试信息网、“乌海人社”微信公众号公告及时发布,请予关注。
(六)本公告由乌海市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七)咨询电话
1.考务政策咨询电话:0473-2052711
2.网络报名咨询电话:0473-3158037
3.监督举报电话: 0473-2052713
(咨询时间:2023年12月25日至2024年1月8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
乌海市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警务辅助人员工作办公室
2023年12月25日